王文洋先生委託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聲明
一、關於王文洋先生之先父王永慶先生,生前對於渣打銀行有備償擔保金新臺幣1億餘元的返還請求權,因涉及王文洋先生的 […]
感謝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所長和桃園分所許啟龍律師給我這個寶貴的實習機會,雖然實習時間只有九天,可這九天足夠
中原大學財經法律學系蔣夢蓉同學於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桃園分所實習心得 閱讀全文 »
劉伯恩先生原為台灣基督長老教會馬偕醫療財團法人第17屆之董事長,因衛生福利部的行政處分,同意解任劉伯恩先生的董
劉伯恩先生委任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陳宜鴻律師、陳贈吉律師就衛生福利部行政處分提起訴願,經行政院訴願審議委員會作出原處分撤銷之訴願決定 閱讀全文 »
前基隆市議員鄭怡信因長期擔任民意代表,一向注重選民服務,卻被誣指基隆市月眉路工程案行賄議員新台幣20萬元,而被
前基隆市議員鄭怡信無罪定讞,並獲准刑事補償54萬9千元! 閱讀全文 »
中原大學 財法系 傅宇廷 很多人會詢問:「高雄所是你的第幾志願?」老實說對於沒有親戚住在高雄的我,它並不是第一
中原大學財法系傅宇廷同學於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高雄所 實習心得 閱讀全文 »
台北市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為協助廠商因應快速變化的經貿環境,解決貿易經營問題,以達提振進出口之目的,並提升企業競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擔任台北市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貿易諮詢服務中心」專家顧問 閱讀全文 »
一、此次《公司法》也修正「有限公司」的規定 此次立法院所通過《公司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是自民國90年以來最
2018.11.19聯合新聞網刊登李永然律師、沈曉玫律師專文「《公司法》針對「有限公司」做了哪些修正?」 閱讀全文 »
「股東會」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最高意思機關,《公司法》針對某些對公司或股東權益具重大影響的事項,明定須經過股東
2018.10.24 ETtoday東森新聞雲「雲論–名人論壇」刊登李永然律師、谷逸晨律師專文「【公司法大翻修】股東會禁以臨時動議提出特定議案」 閱讀全文 »
《公司法》第192條規定,「股份有限公司」須設董事會,董事會設置董事不得少於3人;至於「公開發行股票的股份
2018.10.12 ETtoday東森新聞雲刊登李永然律師、許淑玲律師專文「《公司法大翻修》小企業可設一人董事 增加決策效率」 閱讀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