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6 月 15 2021.06.15udn聯合新聞網刊登黃介南律師專文「法官作為中立第三人 商業事件調解更能迅速助當事人解決紛爭」 文◎黃介南律師 一、《商業事件審理法》就「商業訴訟事件」採「調解前置主義」 現在多元化社會的紛爭種類及數量不但龐雜,且愈趨專業,如透過「訴訟」解決紛爭,往往需花費相當勞力、時間及費用,不利於人民迅… MORE
2021 6 月 13 2021.06.13udn聯合新聞網刊登李永然律師、林貴卿律師專文「投資大眾及股東們看過來 《商業事件審理法》適用於哪些「商業事件」?」 文◎李永然律師、林貴卿律師 一、前言 鑑於重大商業紛爭之發生,不僅僅影響公司股東或債權人之權益,更波及商業市場而影響投資大眾,如未即時處理,亦可能嚴重影響整體經商環境,進而降低國家經濟競爭力,為求…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