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李永然律師

文◎李永然律師、李季珈律師   在被繼承人死亡後,其生前所留下之財產將成為遺產,根據《民法》第1148條規定,不待登記而由繼承人當然承受被繼承人財產上之一切權利、義務,然在法律上雖為「當然繼承」,卻並…
2024年6月1日下午1時30分,由住商不動產心樂活團隊與永然法律基金會共同舉辦的「萬全規劃,傳富子孫,不留糾紛——意外與明天,何者先到?」演講,由江宛青總裁主持,李永然律師與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陳宜鴻…
  2024年4月19日出刊的理財周刊1234期《打破富不過三代魔咒——避免第一代福田成後代爭產之戰場》一文,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黃斐旻律師接受記者顏瓊真採訪,針對家族企業傳承的類型及如何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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