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黃瑞華律師

文◎吳任偉律師、黃瑞華律師 一、前言   國家為推動公共建設,依法取得私有土地之手段,常見實務上從兩大路徑進行:其一為依《土地徵收條例》第11條規定,於啟動徵收程序前,先行與土地所有權人協商,以雙方合…
error: Content is protected !!
返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