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7.29 ETtoday新聞雲雲論刊登李永然律師、林清汶教授專文「不動產詐騙手法日新月益 務必小心防範」

2026.07.29 ETtoday新聞雲雲論刊登李永然律師、林清汶教授專文「不動產詐騙手法日新月益 務必小心防範」

●李永然、林清汶/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永然法律基金會顧問

2024年間台中刑事警察局破獲一起震驚社會的詐騙案例,涉案金額高達新台幣3億元。本案是由詐騙集團與不肖地政士勾結,先透過假交友、假檢警的手法,博得被害人的信任;再由不肖地政士出面製作假登記文件、辦理房產所有權移轉過戶登記;整個過程看似合法,實則步步設局。

台灣現階段的詐騙集團因企業化、專業化、科技化、跨境化。所使用的手法愈來愈專業,詐團更利用金錢做為誘因,令有些禁不住誘惑的地政士、律師、會計師、民間公證人、警察、戶政人員、里長等,紛紛中箭;如著名的「台版地面師」案件中,詐騙集團竟利用偽造「遺囑」,在短短三年內騙走超過新台幣1.4億元,涉及14筆土地和7間房產。

這些案例充分顯示,現在詐團的詐騙手法已經結合專業知識、人員與技術,使詐騙行為更具欺騙性和隱蔽性,受害人更容易上當受騙。因此,一般民眾務必提高戒心,做好防備,才能保護自身財產權益。

目前不動產的所有權移轉過戶、抵押權設定等,只要權利人本人提供「印鑑證明」、印鑑章,即可由代理人完成手續。然而印鑑證明的申請也可以委由代理人代為辦理,本人提供該印鑑章(以過去有曾經申請為限)及身分證即可代為申請。

取得印鑑證明後即可以為上述各種所有權移轉、抵押權設定等異動,最可怕的是辦理補發所有權狀後,又做所有權移轉過戶或抵押權設定。雖然地政機關(地政事務所)採取「審查」,而機關往往只要登記文件及資料備妥,即可順利通過登記。

面對不動產專業詐騙手法日益精進且增多,民眾為保障自身不動產權益,應運用「地政防詐三寶」,可以到地政機關(事務所)辦理「地籍異動即時通」、「第二類登記謄本隱匿住所」、「地政公文指定送達處所」等服務,有效防範。

再者,印鑑章及身分證分別存放,避免交付不熟悉的人士;於持有「印證證明、印鑑章、身分證影本」三者即無所不能地進行不動產權利變動,不可不慎。

再者,對於專業人士仍要注意其專業、信譽、資歷及執業狀況及開業年限,也可向「公會」查詢相關資訊。如此多一些注意及防範,即可免遭詐騙集團的詐騙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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