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對於「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的基本認識!

民眾對於「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的基本認識!

《114-05-4348純青-美好人生114年7月第95期》

李永然律師

一、適用「法定財產制」的夫妻,才適用「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我國現行「夫妻財產制」有「法定財產制」與「約定財產制」之分,夫妻如欲適用「約定財產制」,可以用書面「契約」就「共同財產制」與「分別財產制」選擇其一,並前往法院辦理「登記」,因為夫妻財產制契約經「登記」,才可以發生對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民法》第1008條第1項)。

首先就上述的「共同財產制」與「分別財產制」簡述如下:

  (一)、共同財產制:其又可分為「普通共同財產制」、「勞力所得共同財產制」;前者即:夫妻的「財產」及「所得」,除「特有財產」(註1)外,合併為「共同財產」,屬於夫妻「公同共有」(《民法》第1031條)(註2)。至於後者即:夫妻雙方以契約訂定僅以「勞力所得」(註3)為限為「共同財產」(《民法》第1041條第1項)。

  (二)、分別財產制:所謂的「分別財產」乃指夫妻各保有其財產的所有權,各自管理、使用、收益及處分(《民法》第1044條)。

  夫妻如果是未約定夫妻財產制時,則適用「法定財產制」,而法定財產制於《民法》第1030條之1第1項規定:夫妻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有的「婚後財產」(註4),扣除婚姻關係存續中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的差額,應平均分配;但下列財產則不在此限:(1)、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的財產;(2)、慰撫金。

  基於上述《民法》的規定,適用「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的前提,必須夫妻是採用「法定夫妻財產制」,而民眾適用「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時,還應有下述基本認識。

二、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於法定財產制「消滅」時發生

  其次適用法定財產制的配偶想行使「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必須是在法定財產制「消滅」時才會發生。究竟法定財產制在何種情況下會消滅?一般人都瞭解夫妻一方「死亡」、「離婚」時,法定財產制會消滅,但除前述情形,法定財產制會消滅,其他還有下列情形之一,法定財產制也會消滅:

(一)、夫妻雙方約定變更夫妻財產制:

  適用法定財產制的夫妻,雙方於婚姻關係存續中,可以變更適用「約定財產制」;一旦變更,則法定財產制消滅。

  (二)、具有法律所規定法定財產制歸於消滅的原因之任一:

  適用法定財產制夫妻一方有《民法》第1010條第1項所列各款情形之一時,法院因他方的請求,可以宣告改用「分別財產制」:1、依法應給付家庭生活費用而不給付時;2、夫或妻的財產不足清償其債務時;3、依法應得他方同意所為的財產處分,他方無正當理由拒絕同意時;4、有管理權的一方對於共同財產的管理顯有不當,經他方請求改善而不改善時;5、因不當減少其「婚後財產」,而對他方「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有侵害之虞時;6、有其他重大事由時。

  (三)、結婚經法院撤銷:

  又採用法定財產制之夫妻如有法院「撤銷結婚事由」發生,而經向法院提起「撤銷結婚訴訟」,並經法院判決撤銷結婚,因該判決撤銷是向將來發生結婚撤銷的效力,所以也會有「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的發生。至於《民法》規定撤銷結婚的法定事由有五:

1、未達法定年齡而結婚(《民法》第980條);

2、監護人與受監護人結婚(《民法》第991條);

3、結婚時不能人道而不能醫治者(《民法》第995條);

4、結婚時是在「無意識」或「精神錯亂」中(《民法》第996條);

5、被詐欺或脅迫而結婚(《民法》第997條)。

三、結語:

  筆者對於採用法定財產制夫妻,於法定財產制消滅,而致生「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的適用,本文僅先分析基本認識,然此一議題,因國內夫妻適用「法定財產制」佔多數,在實務上,發生「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的機會也頗多,日後筆者繼續再撰文探討其他相關問題(本文作者為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永然家族傳承法律事務中心創辦人)。

註1、依《民法》第1031條之1規定,「特有財產」包括:1、專供夫或妻個人使用之物;2、夫或妻職業上必需之物;3、夫或妻所受的贈物,經贈與人以「書面」聲明為特有財產者。

註2、共有有「分別共有」(《民法》第817)、「公同共同(《民法》第827條)之分。

註3、依《民法》第1041條第2項規定:「勞力所得」乃指夫或妻於婚姻關係存續中取得的薪資、工資、紅利、獎金及其他與勞力所得有關的財產收入;又勞力所得的孳息及代替利益也包括在內。

註4、結婚前的財產為「婚前財產」;至於「婚後財產」指結婚後之所得,夫妻於婚姻關係存續中所得的財產,不分財產種類與財產性質,均屬之。又依《民法》第1017條第1項後段,不能證明為婚前或婚後財產者,則推定為婚後財產。參見戴東雄、戴瑀如著:婚姻法與夫妻財產制,頁168~169,2009年1月初版一刷,三民書局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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