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大學 財法系 傅宇廷
很多人會詢問:「高雄所是你的第幾志願?」老實說對於沒有親戚住在高雄的我,它並不是第一志願,但來到這裡即是學習走出舒適圈,並獲得許多寶貴經驗。求學階段沒有離開桃園,使我嚮往未來可以往中部、南部求職,寒假的見習不僅讓我學習與體驗事務所運作、律師的職務內容,更讓我提前感受在外地工作可能面臨的情形。
至高雄見習,首要解決的是住宿問題,我選擇以打工方式得到免費住宿以節省費用。白天到事務所見習,晚上打掃民宿,比起住在舒服的商務旅館,這樣的生活方式更貼近自己在外地求職的狀況。無法如同住在家中有母親協助打理家務事,才真實感受別人口中的不容易,到後期逐漸熟悉環境並調整生活步調,讓一開始的不適應有了改善。
這個寒假給自己的任務,是透過見習再次思考自己的未來。有律師告訴我,不論選擇做什麼工作,自己做得開心比較重要。除非不斷轉換跑道,一般人通常希望工作是長遠的,能夠與自身職業和平共處當然重要。原本就明白不是每位法律系的學生都以考取律師資格,或以考上司法官做為人生目標。經過幾天的見習,發現接觸過的律師裡,並非所有律師起初都以「律師」作為志向。訂立目標,是為了讓自己前進的每一步路走得更有方向感,不會走偏。有時候一步一步走著,會走到自己沒想到的路,一個念頭左轉或右轉,看到的風景全然不同,有誰能預先猜到接下來的路口可以碰到什麼人呢?律師的話點醒了我,其實無庸對自己設限,不必預設自己無法考取律師資格,也不需預設考取律師資格後找不到實習的事務所,反而可利用考試檢視這些年學習的成果。
第一天見習時,吳主任律師的一席話,仍深刻的印在腦海裡,律師的工作在於協助解決紛爭,而不是鼓吹訴訟。紛爭解決方式另有和解、調解,甚至提付仲裁,訴訟是萬不得已的途徑。孫特助也提到相似看法,一般人面臨訴訟,不僅因訴訟程序長時間不確定性,造成極大心理壓力,等待勝訴判決有時已緩不濟急,如雙方得以各退一步,才是當事人最大的勝利,這番話讓我對於律師的刻板印象徹底改觀。
在學校的課程,主要以得到見習機會為目標,竭力獲取佳績。然而真正到事務所見習,沒有人幫你評分,卻感到時時刻刻無法鬆懈,因為知道以律師角度評價自己仍是不合格。九天見習期間,跟著律師去開庭,發現每位法官的風格都不同,律師必須按照法官不同習慣,使用不同策略。初次接觸到電子卷證,釐清律師「閱卷」到底在看什麼蛛絲馬跡。跟著律師去舉辦說明會,觀察律師面對聽眾的提問做出合適之應變。其中,查詢實務見解是見習作業中較困難的課題,因為不是所有案件都有前例可供參考,再者擬定契約書、撰寫書狀,則必須廣泛檢視各個層面,避免掛一漏萬。
最後,感謝李永然律師,因其提供「永然法律就業學程」之學生見習機會,讓我們在進入職場前,先行熟悉律師執業內容,落實學以致用,並在見習時發現學習的盲點,提早補充自己不足之部分。感謝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高雄所全體同仁,雅惠姊協助我認識各位律師及事務所環境,雅嵐助理的親切讓我減低在事務所的緊張感,萱諭律師、芳儀律師及莊律師除了工作上指導也分享許多人生經歷,孫特助在撰擬租賃契約書、強制執行實務經驗講授等,尤其吳律師在百忙之中交辦作業並叮嚀我善用時間。人生總在面臨取捨,有限的時間內如何使學業/事業、健康、家庭與友情皆兼顧?值得深思。幾日的見習必定有打擾到各位的工作進度,但沒有人顯現不耐煩,真誠感謝諸位同仁的體諒與耐心,願各位一切安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