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代理上引水產有限公司聲明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代理上引水產有限公司聲明

  1. 上引公司在餐飲企業中始終秉持「誠信經營」及「善盡社會責任」的原則,並努力維護消費者權益的餐飲觀念。但顧客吉田先生於民國(下同)109年12月24日聲稱他在109年12月21日晚上9點多前往上引公司(民族東路)進行餐敘,在用餐經過半個小時左右即因腹瀉及腹痛等原因,而於當天晚上11點多前往「北醫」就診,進而質疑上引公司當日提供的食材有問題云云,此顯有對上引公司發生誤解;因事實上,上引公司內部實驗室也有針對當日餐點食材進行採樣,也一一針對相關餐點食材的「總生菌數、大腸桿菌數、大腸桿菌、金黃色葡萄球菌」進行試驗,判斷皆為「合格」;甚至依吉田先生所提出109年12月29日糞便檢驗報告單所載,完全沒有長出致病細菌,更何況當天吉田先生同行的配偶、2位友人及本公司當天的其他顧客用餐後,也都沒有類似問題發生,故上引公司所提供的食材是新鮮安全,吉田先生恐有誤會。
  2. 由於上引公司一向注重消費者權益,在109年12月22日接獲通知,立即以消費者權益為優先,上引公司凡遇顧客聲稱身體不適,不先問原因或相關責任,都會立即協助或陪同就醫為優先考量;如已就醫,也會立即前往「顧客處所」進行慰問及關心,並進行後續處理,一切都尊重關心以「消費者」為優先。上引公司於110年1月5日為吉田先生之事,還特地前往「顧客指定處所」,吉田先生當日也接受水果禮盒慰問及上引公司另外提供的新台幣8千元,退一步言,按理來說,雙方也已完成「和解」,基於「誠信」吉田先生不宜再有質疑。
  3. 再者,上引公司因應國人對食品安全意識與政府法令規定的要求日益提升,上引公司的食材採購,除按《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的規定完成標示外,所有的採購程序與來源都具「可追溯性」,俾維消費者權益,所以消費者可以安心食用。
  4. 為此特委託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黃介南律師代理聲明如上,俾能澄清誤解。

        聲 明 人:上引水產有限公司 
        法 律 顧 問: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 黃介南律師
        地 址: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二段9號7 樓之2
        電 話:02-2395-6989             
        中華民國110年1月20日

文章標籤

error: Content is protected !!
返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