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法律觀點談家族傳承糾紛與預防?

從法律觀點談家族傳承糾紛與預防?

作者:李永然律師

《109-01-3820幸運雜誌109年3月第118期第7頁》

一、何謂「家族治理」?

談到家族傳承的糾紛與解決,首先須談到「家族治理」?其乃指一套所有家族成員共同同意遵守的工具,規範與程序,成立的目的乃在於協助家族成員間透過一定的方式,了解彼此間行為的規範?權益行使與分配?及未來相關規劃(註1)。由於家族企業的「創業者」有其理念,而其個人利益,事業利益及家族利益,能否由「創業者」的第二代、第三代…成功傳承;如果第二代或第三代無意願接班時,要如何處理?方能使家族資產得以保住,家族如何確保長期興盛(註2),這都需要透過有效規劃,才能實現。在家族傳承被津津樂道的「法師溫泉旅館」,這一在日本西北海岸風景如畫的粟津溫泉地區,一個小小的旅館卻擁有世界上最強的家族特殊資產。其創建於西元717年,距今約有一千三百年歷史,一直為「法師家族」所有並管理,是迄今現存最古老的「家族企業」之一(註3)。

二、台灣「家族企業」需加強家族治理

瞭解「家族治理」後,接著討論台灣家族企業對「正式治理」的概念及重視程序。以筆者執業經驗來看,台灣對於這方面經驗相對落後,過去至多有些運用「家族控股公司」、「遺囑」、「信託」、「基金會」等方式進行規劃,依資誠聯合會計事務所發布《2019年台灣家族企業傳承調研報告》,提出台灣二代接班的趨勢中,提到台灣家族企業對「正式治理」的重要性偏低,例如:信託,「家族憲法」(註4)等,未執行高達85%,對「非正式治理」的重要性反而較高,如:「透過家族聚會凝聚情感與共識」、「透過言教身教形塑家族成員的使命感」(註5)。

台灣在加強家族企業方面,除了傳統所運用的「遺囑」、「信託」、「遺囑託」、「基金會」、「公益信託」、「家族控股投資公司」等外,其實也可以運用「家族憲法」、「家族議會」、「股東協議書」、「閉鎖性公司」外,尚可運用「家族辦公室」。

三、「家族辦公室」的成立與注意事項

按「家族辦公室」(Family office)在西方已有百年的發展歷史(註6),而在亞洲也逐漸受重視並運用(註7),「家族辦公室」是一個專注協助家族投資理財的專職組織,它是「家族」、「家族企業」與「專業機構」三者間的溝通橋樑,也是針對家族利益量身訂做的私密性家族理財管理模式(註8)。

如果家族企業評估有必要透過設立「家族辦公室」,俾助於降低家族成員間的緊張衝突,並讓非家族企業核心的成員也有一定程度的安全感時,至少須考慮下列因素:

  1. 自行設立「家族辦公室」,或委由專業的「家族辦公室」或專業投資經理人進行投資操作,這是第一個必須考慮的因素。
  2. 「家族辦公室」要處理之事務的範圍,如:「投資」、「商務服務」、「遺產規劃」、「稅務諮詢」、「財務報告」、「房地產投資」…等等,這是第二個必須考慮的因素。
  3. 「家族辦公室」進行投資時,投資資產類別的選擇,這是第三個必須考慮的因素(註9)。

四、結語:

綜上所述,古人有云:「凡事豫則立、不豫則廢」,家族企業因為傳承,導致糾紛頻傳,為了避免糾紛,且免傷家族成員之和氣及影響企業形象,自有妥善規劃的必要。過年台灣在這方面工具較為不足,現已有「信託」、「閉鎖性公司」、「家族辦公室」、「家族憲法」、「家族會議」…等工具,自應確立觀念,並予以有效運用及執行,必可使家族治理更成功,家族傳承更順暢(本文作者為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永然兩岸法律事務中心創辦人)。

註1、蔡鴻青撰:「華人家族治理初揮」乙文,載家族治理評論創刊號,頁15,2014年11月出刊。
註2、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撰:「透過有效的家族治理架構,成功傳承企業與家族」乙文,載家族治理評論第3期,頁32,2015年7月出刊。
註3、范博宏.莫頓.班奈德森著:接班人計劃、頁46,2019年5月21日初版4.7刷,商周出版。
註4、「家族憲法」促使家族成員間,可以對家族特有的價值及規範進行溝通,它不具有法律強制性,但透過創辦人,家族成員與顧問訂定的「家族憲法」,可以使家族的後代成員在創辦人逝世後,仍有傳承家族精神與價值的依據使家族成員在家族事業的經營上仍可保持初衷。參見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撰:前揭文,載家族治理評論第3期,頁32~33。
註5、廖宜君撰:「資誠:台灣家族企業接班七大亮點趨勢」乙文,載電電時代第142期,頁38,2019年10月出刊。
註6、如摩根家族、洛克斐勒家族均有成立「家族辦公室」。
註7、亞洲家族企業成立「家族辦公室」的數目持續快速增加,主要原因有三:(1)企業的第二代不願接班,(2)亞洲億萬富翁快速出現;(3)一些家族從眾心裡,看別人成立「家族辦公室」打理家族財富,也跟著成立。參見彭倩撰:「亞洲家族辦公室六大發展趨勢」乙文,載家族治理評論第15期,頁22~23,2019年10月出刊。
註8、蔡鴻青撰:「淺談華人家族辦公室」乙文,載家族治理評論第2期,頁14,2015年3月出刊。
註9、Ahmed Youssef ,Douglas Storf ,Heinz-Peter Eldstrodt撰:「如何管理日益複雜的家族企業」乙文,載家族治理評論第2期,頁25,2015年3月出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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