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生活智慧,防止錢財被詐

提升生活智慧,防止錢財被詐

《114-03-4338龍山寺季刊114年6月第68期》

李永然律師

  有立法委員在立法院質詢行政院卓院長,表示2024年國人被詐騙金額是2023年的5.7倍,亦即詐騙財損金額由2023年的88億元,飆升至502億元。卓院長答覆質詢時坦言:政府的努力遠不及國人的要求(註1)。

  詐騙氾濫令國人生活不安,同時也腐蝕人心,除了政府要採取有效對策進行打詐,同時需各界一同努力。

  「詐團」目前已經企業化、組織化、科技化、國際化,同時詐團不僅對準人們的「現金」,現更延伸至覬覦人們的「不動產」,謹先舉三個案例:

〔案例一〕退休企業顧問被騙光老本,房產也騙去抵押

  2025年1月26日自由時報報導:一名60歲從企業界退休的陳姓婦人,目前在「臉書」點擊「投資廣告」後,誤信網站上「保證獲利,穩賺不賠」等詐騙話術,將「存款」全數投入泰達幣投資被騙光,又在詐團的金主和代書安排下,將自己的房產設定「抵押貸款」,總共被詐團騙光兩千多萬元(註2)。

〔案例二〕許姓翁抵押老屋面交女車手,幸由警所長識破

  2025年元月29日自由時報報導:新北市鶯歌許姓老翁,遭「投資詐騙」,他將「老屋」拿去抵押62萬元,到一處超商正面交女車手之際,被巡邏途經的鶯歌分駐所鄧所長發現,上前盤問、控女車手,員警當場起獲女車手身上偽造證件、收據,老翁才回神差點遭騙,甚至連房子都差一點不保(註3)。

〔案例三〕彰化縣董娘遇地面師連環詐,損失逾億元

  2025年2月19日聯合報報導:一名企業董事長的6旬母親2024年間接到「假檢警」電話,告知她的帳戶涉洗錢案須被監管;董娘不但交出「帳戶」,還抵押名下兩幢透天厝借錢贖回,合計財損破億元(註4)。

  由前述三個案例,可知詐團的手法利用「假投資」、「假檢警」…等手法,令善良單純的民眾誤信,除了騙取「現金」,倘被害人已無現金,則慫恿拿房地產地抵押貸款,再行榨乾。依台南、基隆和嘉義市警方於2025年2月20日發布打詐成果,發現其中「假投資詐騙」占大宗,警官分析現在民眾想要多賺錢,尤其想要有以錢滾錢的被動收入,反被詐團利用騙錢(註5)。

  面對當前詐騙氾濫的社會環境,努力「修行」益顯重要,依《百法明門論》中提到「根本煩惱」(註6),「貪」即列為首位,又「愛」與「欲」使人愚蔽,透過修行,使自己能減少貪欲,進而能少欲無為,令身心自在。就以〔案例一〕、〔案例二〕均受「投資詐騙」的不實話術所引誘;其實都已經退休,也存了老本,何必再貪圖高獲利,導致反遭詐團利用被害人的心態,而受詐失財。

  再者,生活中應提升智慧,面對任何事,如果自己不懂的,依定要先查證,並請教專家;就以〔案例三〕詐團假冒「檢警」,該董娘可以先找值得信任的專業律師進行法律諮詢,必要時可以委託律師進行查證,這樣即可避免上當受騙。至於這三個案例的房地產抵押都是接觸「地下錢莊」,地下錢莊非常不規範、不正派、索取高利,接觸不得;再加上再與「詐騙」,則更可怕,希望民眾能強化生活智慧,努力修行除「貪念」,保住自己的錢財房舍。

註1、屈彥辰、蕭雅娟撰:「詐騙財損飆 卓揆:努力不及國人要求」乙文,載聯合報,114年3月5日,A6版。

註2、鄭景議撰:「騙光老本房產 也騙去抵押」乙文,載自由時報,114年元月26日,A6版。

註3、吳仁捷撰:「翁抵押老屋面交 警所長識破女車手」乙文,載自由時報,114年元月27日,A7版。

註4、簡慧珍撰:「地面師連環詐 彰縣董娘損失逾億」乙文,載聯合報,114年2月19日,B版。

註5、廖炳棋、周嘉茹撰:「想賺快錢 假投資乘虛而入」乙文,載聯合報,114年2月21日,A9版。

註6、即:貪、瞋、慢、無明、疑、不正見。

文章標籤

error: Content is protected !!
返回頂端